家长的原则之以身作则

泰安市婚姻家庭咨询协会
2022-03-01

以身作则指的是教育者能以自身的言行作为榜样,去影响和教育受教育者。

  家庭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子女发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同儿童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进行教育。你们在生活的每时每刻,甚至你们不在场时候,也在教育着儿童

  家庭教育的潜移默化决定了家庭教育中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的思想、言行、价值观、生活作风,对孩子有着强大而持久的渗透力,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思想、言行和个性的发展,可以说“子女是父母的一面镜子”。

  父母作为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最可信赖的人,也是孩子最经常的模仿对象,父母的言谈举止往往是孩子的行为准则和楷模。特别是年幼的儿童有很强的可塑性,同时对家长有较强的依赖性,家长的影响更为突出。在家庭教育中身教重于言教,言行不一不仅无法实现教育要求,也会降低家长在孩子心目当中的地位。因此,以身作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原则。

以身作则的原则要求家长在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方面都要为孩子作出表率,做到言行一致,为孩子树立榜样。为此,做家长的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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